房产证明怎么写(手写房产证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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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前深圳买房后遗忘该房产

28年前,张女士在深圳宝安区华天花园购买了一套房子,在交付33w房款以及签订购房合同后,张女士忙着生意上的事情,并且随后不久迁居到香港,便将买房这件事给遗忘了。28年后,张女士才想起自己在深圳宝安区还有一套房子,而现在这套房子已经升值到600w,年迈的张女士便委托自己的弟弟张先生前来处理这套房产的有关事宜。

28年前买的房子,现在住着陌生人

当张先生找到位于宝安区这一处房子时,发现里面住着一家人,而张先生并不认识,在多次敲门对方拒不开门后,张先生叫来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进行协调,房子里面的人则表示:房子是他们以前买下来的,而且手里也有买房合同,并称这件事都是由他父亲一手打理,而父亲现在正在住院。

房子明明是张先生姐姐买的,现在却被陌生人占了。张先生拿着原始购房合同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表示他姐姐买房这件事确实存在,合同也真实有效。而且根据邻居透露,该邻居认识张女士,也知道她当年买房的事情,张女士买房后几年,该邻居就发现房子被人入住,开发商也曾致电张女士,让她尽快前来办理房产证等事宜。

张先生和占房者多次协商未果。目前张先生正在争取尽快把房产证办下来,然后走司法途径。而占房者尽日拿出了买房证明,该证明是手写的买房合同,除了买房证明,占房人还同时提供了卖房子的火化证明,表示卖房子给他的人已经过世了。

手写买房合同的真实性有待商榷,占房者用火化证明来作辅证显然是没有任何法律效率的,如果张先生成功办理房产证,就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要回这套房产,同时可以向占房者追偿这些年入住该房子所产生的租赁费用!而占房者一家,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去主张他们的权利,但他们起诉的应该是火化证明上的卖房人,而不是张先生姐弟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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