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4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虽然证监会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及赵薇夫妇等作出了处罚,但女版巴菲特赵薇的难堪仍将继续:重庆5股民欲向赵薇夫妇索赔。
他投资万家文化亏1.57万
赵薇夫妇和万家文化的故事,发生在2016年至2017年之间,曾引起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不少股民在此期间遭受损失。重庆股民徐先生便是其中一员。
2016年12月26日,万家文化公告显示,赵薇旗下的龙薇传媒拟斥资30亿元收购万家文化大股东万家集团的1.8亿股份,持股比例占29.13%,成为万家文化的实控人。消息一出,万家文化立刻有了明星光环。2017年1月12日复牌后,万家文化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第三、第四个交易日继续收涨,最高涨至25元,涨幅高达32.77%。
徐先生正是被明星效应所吸引。当时万家文化业绩不好准备卖壳,这个时候赵薇和他老公准备了几十个亿来收购它,看到这个消息后,觉得她又有明星效应,又有明星的资本作保证,怎么能不动心嘛。在回忆购买万家文化股票时,徐先生回忆称。徐先生曾因押中山水文化重组,股价一度上涨160%,有过这个成功的经验,加上影视传媒股重组是当时市场的一大热点,几重原因之下,徐先生于2017年1月16日用他老婆的账户买入万家文化4700股,买入价格是23.38元/股。
不过,万家文化股价的明星效应很快就变了味儿。在发布拟收购公告两个月后,龙薇传媒将收购比例由29.135%改为5.0396%,缩水近83%,收购变成了举牌。2017年2月27日,万家文化受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原因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2017年4月1日,龙薇传媒表示,因为标的公司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解除协议。
随着事情的发展,万家文化的股价随之变动,2017年2月16日在收购比例缩水股票复牌后,当日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在2017年4月1日宣布交易解除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下跌2.39%,后续该股持续下跌。到2017年6月2日,万家文化跌至最低点8.85元。
在万家文化股价不断下跌的过程中,徐先生见到该公司重组变味并且还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后,便于2017年3月17日卖掉了所有万家文化的股票,卖出价格为15.57元/股。在投资万家文化的途中,徐先生家还发生了一段小插曲。徐先生看中万家文化的明星效应和重组概念,但他老婆却是一个坚定的价值投资者。在徐先生买入万家文化2天后,他的老婆认为万家文化业绩不好,便卖掉了其中的2800股。幸亏我老婆卖了一些,不然亏得还要多。徐先生感慨道。在投资万家文化的整个过程中,徐先生一家累计亏损约1.57万元。
重庆5名股民欲索赔维权
去年12月底,本报记者曾报道重庆股民李女士(化名)起诉赵薇公司一案,在诉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如今,这一案件已进入了新阶段。李女士的代理律师、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务部主任陈源佳律师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意味着法院已可正式审理此案,李女士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除了李女士和徐先生,另有3名重庆股民找到了陈源佳律师,希望向万家文化及赵薇夫妇索赔。其中,股民李先生2017年3月1日至2日期间累计买入万家文化6200股,2017年3月3日全部卖出,亏损约6200元;股民王女士2017年1月16日买入300股,2017年4月10日卖出300股,亏损3344元;股民方先生2017年2月6日买入200股,2017年2月7日买入2700股,2017年2月24日卖出全部2900股,累计亏损9313元。
陈源佳律师表示:行政处罚只是追究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责任,是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行政法律法规作出的;但这并不能免除违法行为实施人的民事责任,在实施人违反行政法规的同时,如果还给其他民事主体造成了损失,受害民事主体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损失情况,向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索赔。目前该案件已可以正式审理,如果有其他愿意维权的受害者,也可与律师取得联系维权。
■新闻纵深
赵薇夫妇被罚 市场关注五大焦点
龙薇传媒拟收购万家文化事件案情本身究竟怎样、是否构成误导市场、信披是否有重大遗漏、对市场是否有严重影响、是不是罚轻了五大焦点问题,颇受市场关注。
焦点1:案情究竟怎样?
事件源起于2016年11月2日,演员赵薇控股的龙薇传媒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但注册资本未实缴到位,也没有开展业务。仅51天后,龙薇传媒即与万家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收购万家文化29.135%的股份。
然而,收购一事刚拉开帷幕就备受市场关注。收购公告后仅20天,在上交所的问询下,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披露收购资金来源,在其用于拟收购的30.6亿元资金中,自有资金仅0.6亿元,杠杆率达到惊人的51倍。
问询同时,龙薇传媒的融资也越发不顺。2017年2月13日,因融资问题,收购计划缩水至3200万股、5.29亿元,不足原协议两成。3月31日,万家文化再发公告,终止股份转让事项。
至此,这场闹剧以不追究违约责任结尾。
焦点2:是否误导市场?
龙薇传媒认为贸然公告行为不构成误导市场。其辩称,公司成立后的经营活动、资金筹集不应成为信披违法的考量;证券法规定达成收购协议后,必须三日内公告,因此贸然公告的指责不能成立。
证监会驳斥称,公司法有关于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等社会责任要求,不允许借意思自治契约自由为名误导投资者,收购行为必须严格恪守证券法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监管;龙薇传媒对其资金实力描述也有误导性;且收购行为有违常理。
资金实力描述也被认为有误导。龙薇传媒曾披露,赵薇及其配偶黄有龙投资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截至12月31日,相关资产总价值约56.63亿元。但在融资受阻时,却称大部分资产在境外,无法调动还款能力。
行政处罚书中对此判定,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焦点3:信披是否存在虚假陈述?
关于虚假陈述、重大遗漏,证监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列了不少于三条。
有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信息的;有关于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有关于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披露的;还有虚假记载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
龙薇传媒则多以不知道没义务等辩解。
其辩称包括,不知道中信银行上报总行申请的是30亿元的融资额;公告里的预计融资发生改变时,仅仅是预计的变化,没必要进一步披露;融资未获批以致无法完成融资计划,是龙薇传媒的主观判断,不构成信披违法等。
证监会通过多方调查,对以上辩称逐一驳斥。包括,融资额度30亿元当天就有人微信告诉了赵政,甚至在部分笔录里,也提到如果银行同意提供30亿元;融资审批失败对收购事项有重大影响,必须披露;对另一融资方银必信未能准备足够资金这一重大事项,也未及时披露等。
最终,证监会认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焦点4:是否对市场产生严重影响?
龙薇传媒在万家文化控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行为,是否对公司股价和市场产生了严重影响?证监会调查发现,龙薇传媒在未进行资金充分筹备情况下,运用高杠杆收购境内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才着手寻求金融机构融资,并且短时间内不断变更控制权转让事项,后又完全终止股权转让。证监会认为,以上事实足以认定龙薇传媒的行为,造成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焦点5:是不是罚轻了?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被处以60万元罚款,赵薇、黄有龙等当事人被处以30万元罚款。区区数十万元的惩戒难免让市场产生处罚过轻的质疑。
然而,按照现行证券法,这已经是监管机构在查处信息披露违法时,能够给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直接责任人的顶格处罚。事实上,无论是信息披露违法,还是欺诈发行、内幕交易,违法成本和收益之间的严重失衡,一直是困扰资本市场的顽疾。新一轮证券法修订,也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作为重点之一。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