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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随笔创作
昨天谈到安阳起火的企业年报显示缴纳社保人数为零。有网友评论到这个时候工会在哪里,引发网友对于工会的争论。
网友最直接的问题,工会是公司的工会,还是工人的工会。工会是维护公司的利益,还是维护工人的利益。
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以我们办理案件来说,会遇到工会就是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按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未通知工会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但是,我们法律也允许用人单位在起诉前补正。但补正的话,什么时候补正,那完全是用人单位和工会之间的事情。事实就是,用人单位要什么材料,工会就配合出具什么材料。
从法律层面来说,工会毫无疑问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不管是在《劳动法》,还是《工会法》,都对这个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会发现,让企业成立工会,是希望工会能够发挥其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但现实却是相反,成立工会后反而有利于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利益。就涉及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福利待遇方面,工会往往是站在用人单位这一方面。网友今天会有这方面的疑问,也就说明,我们企业的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方面存在缺位,反而可能跟公司配合侵害工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