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集团太子爷(绿地烂尾楼盘都怎么处理)

  • 绿地集团太子爷(绿地烂尾楼盘都怎么处理)已关闭评论
  • 218 次浏览
  • A+
所属分类:随笔创作

7月10日,武汉绿地光谷星河汇全体业主向武汉政府、房管局等机关联名申请停止清偿贷款。他(她)们购买的正在建造的中心城因为开发商挪用7.25亿重点监管资金,现在已经成为了烂尾楼。房屋建设工程停工数月,业主们眼睁睁地看距离交房就只有5个月了,但中心城的工程完成的量却是连35%都不到!中心城的业主们向政府申请停止还贷的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业主们能获得怎样的法律救济?

烂尾楼

其实,因为开发商挪用资金导致在建房产成为烂尾楼的情况,武汉绿地光谷中心城并不是个例。此前,武汉市汉南恒大时代新城全体业主、南昌市新力城全体业主也是遇到了这样的问题。烂尾楼之殇,似乎已经成为了购房者们的噩梦——业主们一边要向银行还着贷款,一边又要与开发商进行着维权斗争,实属不易。

我们认为,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归到民法本身。在民法中有一个预期违约的概念——在合同到期之前,合同的一方发现合同的相对方有到期不能履行合同主债务的情况(包括转移财产、抽逃资金),在对方没有抗辩权的情况下,合同的一方可以向对方主张中止履行。

法律援助

回到武汉绿地光谷中心城事件本身,还有5个月开发商就要交房,但是现在工程量完成的连35%都不到,开发商是明显存在无法按期交付房屋的情况的。据此,业主确实可以中止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但是对于前期已经向银行借的款额,应当清偿。因为毕竟银行与业主之间存在的是独立的借贷关系。已经出借了的贷款,当然需要清偿。但是因为一般贷款买房,业主在贷款前将房屋向银行进行抵押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业主不想还贷,也是可以以在建的房屋清偿银行贷款的。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建议业主主动向法院申请走一个特别程序,用抵押了的房屋清偿已经向银行出借了的钱款。这样主动用房屋清偿贷款是能够避免后期出现被贷款银行纳入征信黑名单等不利后果的。

征信黑名单

那么以下是我们给业主们的建议:目前减少损失的最好的方式,是尽快去与银行协商解除贷款合同,停止发放贷款到开发商账户。因为万一开发商建造的房屋不足以清偿银行贷款的,业主们还是会承担清偿责任的。只要停止发放贷款,业主与银行之间就不会再产生新的债务需要清偿了。此时业主你们后续的经济风险就会减少得很多。

在解除贷款关系的同时,业主们是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家可以根据《民法典》第527条和578条与对方进行协商。

如果开发商提供了足额担保的,大家可以不与开发商解除合同,继续清偿贷款购买房屋。但是目前来看开发商是很难做到这点的。因为所谓提供足额担保是指开发商能够提供足够清偿自己债务,实现给业主交房的债权的担保财产。如果开发商能够拿出这么多钱,也不至于停工将近一年没法复工,业主们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步了。

解除合同

所以大概率上业主主张解除合同,经过一定的合理期间后,合同就解除了。此时如果开发商拒不解除合同的,业主是可以诉讼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以上就是我们对贷款购买房屋房屋成为烂尾楼问题解决办法的建议。

总之呢,我们建议业主们是通过及时与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并且告知开发商终止合同的履行来解决问题。业主们现在已经发出的申请停止贷款的通知书可能并不会很好地解决业主的问题,一意孤行可能会产生拒不还贷的不利法律后果。

夜行书生